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2009]25号

2009-03-1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建质[2008]2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doc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抄送:本厅设科处,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