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六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4〕27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管局、房产局,武汉市水务局:
根据《湖北省第六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考评办法》(鄂建[2013]12号,以下称《办法》),2014年是我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表彰年。为认真做好今年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分工
(一)考核范围:全省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和神农架林区。
(二)责任分工:各市、州(恩施市)、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由省厅负责考核;各县(市)由市州住建委负责考核,并将结果报省厅备案。具体安排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二、考核内容
1、城市类:《城市类“楚天杯”创建考评标准》(附件1)及其他相关指标(附件2、3、5、6)等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创建届期内首年、次年考核得分情况。
2、小城镇类:《小城镇类“楚天杯”创建考评标准》(附件4)其他相关指标(附件5、6)等规定的内容。
其中,涉及指标数据比对的,以截止当年9月30日的数据为准。
三、考核材料
1、本届“楚天杯”创建活动情况的总结报告。
2、对照考评内容和标准的相关统计报表、佐证材料及自查情况说明(对照各个附件分别汇编成册)。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
各地请于11月25日前将考评材料2套及电子版报送省厅;11月30日前省厅组织对省辖市、直管市及林区的考评材料进行评价打分,12月上旬,省厅组织现场考核考评。市、州对县(市)和小城镇考评工作,参照上述安排和程序于12月15日前完成,并确定入选城镇名单,经市州政府签署意见后上报省厅。
具体到各地实地考核时间及考核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
今年为第六届“楚天杯”考核表彰年,请各地住建委高度重视并做好考核统筹工作,按照鄂建[2013]12号文件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做好考核准备。
联系人:邱实 电话:027-68873026
彭艳 电话(传真):027-68873024
邮箱:9849624@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