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的通知
鄂建函〔2018〕990号
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8〕442号)要求,为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决定组织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五)《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二、检查范围
2017年以来完成审查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1、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和执业人员执行抗震设防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主管部门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各地住建委应结合辖区内受检项目的实际进度,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及验收等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是否按标准设计、施工图审查是否落实审查意见、施工监理及验收是否按施工图实施。
(二)检查完成后各地应形成综合检查报告,并于9月28日前报送省厅。
联 系 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李振
联系电话:68873063
电子邮箱:1012726846@qq.com
附件:2017年以来完成审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清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