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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违法建设考评新规出台

2013-04-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吕刚、王聪、侯艳伟报道:从4月起,襄阳市区违法建设考评将正式按新修订的考核扣分标准实施,将过去实施的“一票否决”改为“双倍扣分”、“累加扣分”、“持续扣分”和“从重扣分”等方式,各受考评对象将面临更精细、更严格的标准。
    
    2012年10月以来,为配合东津新区查违控违工作和预防春节期间集中抢建,市城管委对城区新增违法建设考评实施“一票否决”。这一举措有效激发了各城区、开发区加强查违控违工作的积极性,使市区查违控违工作始终保持了高压的整治态势。2013年3月以来,随着市区各大建设工程相继开工,查违控违工作面临着诸多新变化,“一票否决”的考评方式已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各受评对象的工作。为更科学、更客观、更全面的进行考评,市查违办经调查研究,对市区违法建设考评扣分标准进行了修定。
    
    新规规定,在考核周期内未拆除到位的违法建设将分五种情况实施扣分:对法人违建面积小于200平方米或村(居)民违建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将实施严格扣分;对法人违建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或村(居)民违建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将实施双倍扣分;对发现的违建经制止后仍未停工的,将实施累加扣分;对当月内未拆除到位的违法建设,将在下月考评中持续扣分,直到违建拆除到位为止;对在辖区内同时发现2起以上(含2起)法人违建,或5起以上(含5起)村(居)民违建,或辖区内违建总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认定为违建查处工作严重不作为,直接记为零分;对在前期已经拆除后又建设起来的新增违建,将实施从重扣分。(来源:襄阳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