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及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情况通报
鄂建函〔2016〕6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2016年第四季度,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5〕7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在11.24江西丰城事故后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第四季度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人数减少25%。其中武汉2起2人,十堰1起1人。
二、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严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不断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第四季度各地共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8947项次,下达停工整改756项次,经济处罚177起175.95万元,媒体曝光17起(见附件1)。
三、施工扬尘防治情况
各地继续按照《2016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第四季度,各地对施工扬尘治理不力的企业和项目下达限期整改4316项次,下达停工整改554项次,通报117项次,不良行为公示13家,罚款112.25万元(见附件2)。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地按照省厅统一部署,以打非治违、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为重点开展排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各地检查工作力度不均衡,如项目相对检查频次不一,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未实施分级管理,企业自查自纠不及时不彻底;二是安全生产监管方面,部分县市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到位,没有公示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缺乏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三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方面,个别县市没有执行超过15天闲置裸土必须覆盖要求,冲洗设施完好率不达标。
五、下步工作要求
省厅已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巡查中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不力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了通报,各地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各地要对2017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早谋划、早安排,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清单和监督检查清单,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和扬尘防治工作台账和记录。市州要加大对所辖县市区的指导和考核力度,努力提高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扬尘防治职能责任落实,积极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严格执法。加大明查暗访频次和力度,对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企业,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1、各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2、各地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整治情况汇总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附件下载:鄂建函〔2016〕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