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2016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函》的通知
鄂建办〔2017〕79号
各市、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房管局,武汉市国土规划局,宜昌市、恩施州住建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2016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统计内容
2016年房地产统计报表由过去的10张表减少为6张表,分别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基本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房地产估价行业基本情况》。
二、确保统计质量
各市、州要组织所辖县(市)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函》要求的统计范围和指标解释,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收集和填报工作。要加强对本辖区房地产统计数据的催报、审核、汇总,及时纠正错报、漏报等问题,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落实统计责任
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房地产统计工作,明确一名局(委)领导作为统计负责人,安排专人担任房地产统计联络员,并于3月17日前,将责任领导和统计联络员报名表报送省住建厅。各市、州要于3月27日前,将市本级及所辖县(市)统计数据汇总后,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数据报表)形式分别报送省住建厅。
联 系 人:王南、王菲
联系电话:027-68873068、027-68873344
电子邮箱:296659570@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7〕2号)
2.责任领导和统计联络员报名表
3.房地产统计报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7〕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