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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5-11-0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5〕27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更好地开展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合理安排各地危房改造年度计划,有效落实精准扶贫要求,请各地按要求上报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 “十三五”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现通知如下:

    一、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结合本地精准扶贫任务情况,申报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于11月10日前报省厅村镇建设处,省厅将根据申报情况下达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要求,制定本地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规划,于 12月10日前报省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省住建厅村镇处 付建国 027-68873038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