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1]6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2011] 4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鄂建办[2011]6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2011] 4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