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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不能“心慈手软”

2014-06-0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国务院办公厅5月26日公布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同日召开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落实有关精神,重要一点是对节能减排不达标的责任人严格问责,决不能“心慈手软”。

    我国实现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难度较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发展方式严重粗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原因,也有经济转型升级进展缓慢、节能减排指标下达不科学、统计不全面等因素,但不少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难辞其咎,也与节能减排问责制在一些地方得不到落实有关。

    从“十二五”以来全国节能减排任务完成的情况来看,完成不好的地方往往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口惠而实不至”的地区。这些地方领导口头上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实际上仍在搞“GDP崇拜”,把环境保护看作是对经济发展的拖累。

    呼吸干净的空气、喝上放心的水,是人类生存的重要条件。要改善大气质量、遏制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必须严格执行环保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

    当前,一些地方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老百姓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要促使地方政府转变发展思路,真心实意地重视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必须加快政绩考核体制机制改革,对那些在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上口是心非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问责制,依法依规给予应有的处罚,不能“心慈手软”,不搞“下不为例”。(江国成)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