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5〕8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园林局,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管理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5〕1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为进一步强化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提如下要求:
一、全面自查摸底。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园林局)于5月底前组织专班对所辖风景名胜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游客容量控制、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安全责任制落实、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摸底,制定整改计划。并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31日前上报省厅城建处。
二、健全风景名胜区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为加强全省各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省厅建立了“湖北省风景园林工作qq群”,群号:295383528,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园林局)分管人员及所辖风景名胜区办公室负责人加入;同时更新《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通讯录》,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园林局)将所辖风景名胜区通讯号码簿相关信息(样表附后)于5月20日前上报省厅城建处。
联系人:
徐俊 027-68873082
李凡贵 027-68873134 15972936876
邮 箱:596026091@qq.com
附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ht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