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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住建系统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6-10-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6〕32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

  2016年10月13日是第27个国际减灾日,今年国际减灾日主题是“用生命呼吁:增强减灾意识,减少人员伤亡”。根据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鄂减办函〔2016﹞18号)安排,现就活动开展通知如下:

  一、积极参与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参与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借助主题宣传活动,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住建系统有关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对当地勘察设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防灾减灾专题知识讲座,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培训班等多种媒体或宣传横幅等方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要根据本地、本部门有关灾害应急预案积极参与和组织应急演练活动,重点针对抗震防灾、建筑施工、供水供气、城市桥梁及城市排渍防涝等开展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规范灾害应对处置措施,提高行业防灾减灾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扎实开展灾害风险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内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可能发生的暴雨、地震、滑坡、泥石流、火灾、恐怖袭击等灾害威胁,重点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桥梁隧道、供排水等公用设施,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以及老楼危楼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国家和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新要求及《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工作意见》(鄂建文〔2016﹞9号),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城镇燃气、消火栓、物业小区及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排查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尽力消除灾害隐患,尽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报告活动开展情况,按照归口指导原则,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分别报厅设科处、规划处、城建处、房产处、村镇处、城管处、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各处室应于10月22日前汇总本行业的情况,由厅设科处汇总报省减灾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
设科处   唐先国   027-68873088
规划处   樊  伟   027-68873041
城建处   宋智宇   027-68873027
房产处   王  菲   027-68873068
村镇处   敖  鹰   027-68873059
城管处   康忠荣   027-68873422
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   张巍   027-6712 0972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鄂减办函〔2016﹞18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6〕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