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菜市场建设“规范标准”解读
●分区明确,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
●建在地面,严禁占用城市道路
●有二类公厕,配建无障碍设置
●设置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
本网讯 通讯员冯敬怡报道:根据近日出台的《襄阳市市区菜市场建设规范(试行)》,今后,市区菜市场建设将遵循“划行归市,合理布局;有利经营,方便购买;实用美观,便于清洁;经济适用,明亮卫生”的原则。
菜市场建设选址以社区或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选在交通方便相对独立的地段。凡已规划确定的菜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菜市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建设菜市场。新建的菜市场,不能建在地下、半地下层,应建在地面。菜市场的建设面积按服务区域内每千人120至150平方米设计,一般应控制在不小于1500平方米、不大于4000平方米的建设规模以内。菜市场为超市型的,其经营农副产品的经营面积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菜市场商品布置应分区明确、划行归市。新建、改造菜市场应建有与市场相适应的自产自销区。
新建菜市场要配建无障碍设置。菜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60%、通道面积30%和辅助面积10%。交易厅、棚内应有良好的冲洗和排水设施,自然采光,并配置相应的照明设施。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卫生间不得设置在熟食经营区域内、建设标准不应低于二类标准。
蔬菜、活鱼、肉类等摊位的设置也有具体标准,如活鱼摊位高度一般0.5-0.8米,摊位设置隔水护栏于鱼池(盆)上沿约0.05-0.10米,以防水外溅造成通道湿滑,有剖鱼操作台(也可设置专间)等等。
菜市场设置蔬菜等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健全产品索证查询系统,并将检测结果在公示栏(牌)上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室内应配置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给排水和通风设备。(来源:襄阳市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