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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14-12-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4]3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湖北省燃气协会,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行为,加强燃气经营管理,认真做好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省住建厅拟于2015年6月底前建立湖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信息库,对各地发证部门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各地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请各地燃气管理部门于2015年3月底前建立起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信息库,并将有关信息报省住建厅城建处。之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送一次基本信息。
    联系人:城建处 张玉峰   联系电话:027-68873120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