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的通知

2011-12-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文[2011]231号

各市(州、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坚持“四个优先”的发展理念,围绕年初确定的“五个推进”的总体要求,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发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拟对2011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全省市(州、林区)、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各业各部门的先进集体。表彰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指导思想端正,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班子成员党性原则强,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廉洁奉公;坚持依法行政,行业管理规范,圆满实现主要工作目标;无重大案件、事故,无严重违纪行为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各市州全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根据本通知要求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荐和申报的先进集体既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充分考虑规划、建设、房产、城管、园林、公积金管理等各行业各部门的代表,又要有较强的先进性,重点向工作一线的基层单位倾斜。
    请各评选推荐单位认真组织填写《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先进事迹要真实客观,重点突出,文字精炼(事迹材料在1500字以内),印章完整,于2012年元月10日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联系人:周松柏,电话:027—68873065,传真:027-68873014)


附件:1、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