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资格和审查人员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厅字〔2016〕121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以及《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14〕9号)等规定,经审查,同意荆门市图强建设工程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资格增项认定,同意郑玮等30名施工图审查人员的资格认定,同意余鸿高1名施工图审查人员的资格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纳入《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人员名录》。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认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审查业务。
附件:1、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表
2、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认定名单
3、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注销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厅字〔2016〕12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