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抽查的通知
鄂建办[2012]20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城市桥梁设施安全运行,确保社会公共安全,今年5月份省住建厅印发了《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鄂建文[2012]31号)(以下简称《考核评价标准》),为检验各市、州、县城市桥梁养护管理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我厅拟于11月中旬,依据《考核评价标准》对全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抽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考核基本依据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城市桥梁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考核评价标准》等文件。
二、抽查考核对象
市、州、直管市、县(市)城市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和单位。
三、抽查考核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养护管理制度、城市桥梁档案资料、日常巡查及检测评估、桥梁维护及改造、桥梁设施、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桥梁专业化管理、督办工作等9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考核评价标准》。
四、抽查考核组的组成、分工及联系方式
本次抽查,共组成三个小组。
第一组:
组长:张玉峰 城建处调研员 电话:13908635359
成员:余春生 武汉市桥梁管理处工程师
胥 林 十堰市市政管理处副主任
刘喜德 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总工程师
负责抽查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潜江市、仙桃市、天门市。
第二组 :
组长:焦家政 省市政协会秘书长电话:13871048995成员:甘建春 武汉市桥梁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吴 敏 宜昌市市政管理处总工程师
夏 天 武汉市桥梁收费管理中心工程师
负责抽查襄樊市、随州市、十堰市、孝感市。
第三组 :
组长:王向阳省市政协会副秘书长电话:13971605536
成员:尹 华 襄阳市市政管理处总工程师
吴惠平 武汉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高级工程师邓利民 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负责抽查武汉市、鄂州市、黄石市、黄冈市、咸宁市 。
五、抽查考核方法
抽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恩施州、神农架林区,由当地建委依据《考核评价标准》自行组织考评,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于11月31日前报省住建厅城建处。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城市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及企业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价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积极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抽查考核结束后,我厅将结合各地自查自评情况,对各地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
2、请各地城市桥梁管理部门和企业准备并向抽查组提供以下资料:
(1)本地区开展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2)各地对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自查自评情况;
(3)各地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各地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抢险预案。
附件:《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doc 》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