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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抽查的通知

2012-10-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2]20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城市桥梁设施安全运行,确保社会公共安全,今年5月份省住建厅印发了《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鄂建文[2012]31号)(以下简称《考核评价标准》),为检验各市、州、县城市桥梁养护管理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我厅拟于11月中旬,依据《考核评价标准》对全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抽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考核基本依据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城市桥梁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考核评价标准》等文件。
    二、抽查考核对象
    市、州、直管市、县(市)城市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和单位。
    三、抽查考核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养护管理制度、城市桥梁档案资料、日常巡查及检测评估、桥梁维护及改造、桥梁设施、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桥梁专业化管理、督办工作等9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考核评价标准》。
    四、抽查考核组的组成、分工及联系方式
    本次抽查,共组成三个小组。
    第一组:
    组长:张玉峰  城建处调研员  电话:13908635359
    成员:余春生  武汉市桥梁管理处工程师
          胥  林  十堰市市政管理处副主任  
          刘喜德  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总工程师
    负责抽查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潜江市、仙桃市、天门市。
    第二组  :
    组长:焦家政  省市政协会秘书长电话:13871048995成员:甘建春   武汉市桥梁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吴  敏   宜昌市市政管理处总工程师
          夏  天   武汉市桥梁收费管理中心工程师
    负责抽查襄樊市、随州市、十堰市、孝感市。
    第三组 :
    组长:王向阳省市政协会副秘书长电话:13971605536
    成员:尹  华   襄阳市市政管理处总工程师 
          吴惠平  武汉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高级工程师邓利民   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负责抽查武汉市、鄂州市、黄石市、黄冈市、咸宁市 。
    五、抽查考核方法
    抽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恩施州、神农架林区,由当地建委依据《考核评价标准》自行组织考评,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于11月31日前报省住建厅城建处。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城市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及企业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价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积极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抽查考核结束后,我厅将结合各地自查自评情况,对各地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
    2、请各地城市桥梁管理部门和企业准备并向抽查组提供以下资料:
  (1)本地区开展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2)各地对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自查自评情况;
  (3)各地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各地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抢险预案。

     附件:《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doc    》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