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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区公布44套公租房配租房源

2016-12-0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记者昨日获悉,市房管局按照市政府《十堰城区廉租房配建暂行办法》规定,在商品房小区配建公租住房,2016年已收回配建公租房44套,并经物价部门核定价格,现公开配租。

  据了解,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会通过日常监管等措施,将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人员清退出保障房小区,对收回的公租房作为再次配租的房源。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申请人应根据公布的有效房源进行申报,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社区申报,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用人单位申报。申请审批表格可在市房管局网站下载,也可到市房管局503室领取。咨询电话:0719-8110851。(冰客、王丽)

来源:十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