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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不能“喜新厌旧”

2013-09-1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据报载,有关单位对12个省区的最新调查显示,12个省会城市都要建新城,144个地级城市中有133个要建新城,平均每个地级市提出建设1.5个新城新区。

    建新城热,是我国城镇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一些政府和官员热衷建新城,大致由于以下原因。一是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旧城土地重新开发获得的出让收入,扣除房屋征收补偿后,所剩有限,而且矛盾比较多;而征收农民土地建新城,“低征高卖”可获得巨大的土地出让收入。二是对政绩的追求。规划一个新城,配建楼房、马路、广场、地标建筑后,城市的新形象很快呈现,这样更容易显示政绩。三是对自我设想的实现。作为一届政府,总想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城市建设思路,想给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么,建设新城,进行城市空间扩张与土地开发,就容易与以往的建设区别开来。

    “数量过多、规模过大、标准过高”的建设新城,是一种拔苗助长的做法,会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问题。

    一是新城建设中,“土地财政”能带来暂时繁荣,但这种靠提前预支土地收益维持的繁荣是不可持续的,透支了未来的繁荣;二是土地城镇化远远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盲目扩张,带来耕地大量占用和严重的资源环境破坏,“摊大饼”的建设方式难以为继;三是向外扩张建新城,留下老城区、棚户区、城中村难啃的硬骨头,新旧对比鲜明,使城市建设不协调。

    建设新城不是不可以。城市人口增加,为解决承载力不足问题,当然需要建设新城。但建新城之前,要先弄明白城市建设出发点是什么、是否尊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严格执行了城市的规划、是否经过科学的评估与论证、与旧城区是否协调等问题,假如没有统筹规划好,就不要轻易启动。(陈沉)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