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节能建筑迎来发展高潮
节能建筑迎来发展高潮
明年底前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
本网讯 通讯员万明钧报道:2012年8月,荆州市成功获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为切实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圆满完成中、省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今年7月,荆州市出台《关于荆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14年底,市中心城区完成太阳能、浅层低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的目标。
《意见》要求,荆州市12层以下(含12层)新建居住必须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12层以上居住建筑逆向(从建筑顶层向下)12层,若具备太阳安装条件,必须设计、安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新建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和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必须配套浅层地源热泵系统。可实现集中供热制冷的新建机关办公楼、体育馆等耗能大户,必须同时应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和浅层地源热泵系统。距长江大堤1公里内的建设项目,设计使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应采用土壤源热泵系统方案,不得采用地下水源热泵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