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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公积金中心竹山办事处聚焦“四难”射利箭正风肃纪抓党廉

2014-05-2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全守兴报道:自全县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以来,十堰公积金中心竹山办事处以县委和中心党委的安排部署为号令,紧扣“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之主题,从自身实际出发,坚持把宣教月活动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与全省住建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瞄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和中共竹山县纪委“八个严禁”以及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专项整治活动之靶心,坚持“四箭”齐发,肃风正纪,既增强了宣教月活动的针对性,又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

  一是析案例,敲警钟,抓早抓小抓源头。该办组织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及新入职员工,以重温《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为抓手,通过对照检查,进一步锁定廉政风险点,构筑制度“防火墙”,并着力抓好问责追究;同时,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的十堰地区近年来违纪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老虎”虽遥不可及,但“苍蝇”却近在咫尺,就身边“苍蝇”们的违纪事实来警示教育普通干部,更具有针对性和震慑力,以此把学党章、守党纪、强党性变成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是拉满弓,上利箭,瞄准靶心射“四难”。“四难”问题犹如顽疾,反反复复,久治不愈,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该办以蛇打“七寸”、刮骨疗毒的决心,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四难”问题引发的网上问政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访案件等,一经查证属实,除通报批评外,当事人当年一律不得评先表模,不得提职加薪,不得享受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考核等次。

  三是布雷区,设电网,以身犯禁责自担。该办就贯彻落实县纪委“八个严禁”禁令组织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并进一步明确细化了“雷区”领域和责任主体,设置了“八个严禁”统计台账,对以身犯禁者,根据情节轻重,除报请中心党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其违禁行为一律载入个人廉政档案,且一至三年内不得提职加薪,并扣发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是重腾挪,轻隔断,办公用房显规范。该办严格按照职级对应的面积标准,采取科员多人处一室、科级领导二合一等方式,对近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不折不扣地进行了清理与整治,有力维护了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专项整治活动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