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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

2006-12-21 08:16:32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开展2006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考核范围不准、工作进度缓慢、标准把关不严、合格率不实等问题,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扎实做好今年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

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我国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必须通过土地整理和复垦,努力实现耕地生产能力的占补平衡。为此,今年,国土资源部正式颁布了《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自81起施行。

国土资源部此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准确把握考核范围。列入2006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范围的项目是指按补充耕地方案,应在200511120061031期间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经依法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城市、村庄和集镇分批次建设用地等非农建设用地项目,而不是指在上述期间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

此外,各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合格”条件,考核纳入今年考核范围的每个建设用地项目。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项目考核不合格:没有按规定要求落实补充耕地资金;占用与补充耕地项目没有挂钩;补充耕地没有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管理;补充耕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没有验收;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没有达到规定要求;补充耕地没有进行土地变更调查或登记;擅自调整依法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等。

通知还指出,无论是完成考核、正在进行抽查还是已进入汇总阶段的省份,都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逐项对照,对每个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全面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