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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城管局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2017-11-0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孟凯报道: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黄石市城管局认真做好三项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城区道路和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工作。印发《黄石市城市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扬尘治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学习传达黄石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系列会议精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大气重点污染源治理道路纳入城区城市管理检查考评体系。从2017年3月市控重点监测点位PM10平均浓度154.2微克/立方米持续下降到目前的100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是加强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切实打击非法倾倒行为。依据黄石市政府印发的《黄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了关于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工作目标,积极细化整治方案,印发《黄石市渣土运输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渣土运输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每周总结汇报。截至10月底全市城管交警部门共出警3307次,车辆985台次,对未覆盖、车轮带泥、无证等车辆警示教育6904台次。

    三是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统一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采取“村收集-镇转运-集中焚烧”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全面建立并有效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生活垃圾收集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5%以上,黄石市生活垃圾处置情况逐年得到改善。黄石市各城区、大冶市及阳新县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运输至黄金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置。

  目前,该局已将任务清单中涉及本单位的三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将相关资料移交市城建委,以便后续的公示销号。另外,对于任务清单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长期坚持,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