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多部门联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本网讯 通讯员邹远昊、黄晓蓉报道:8月18日上午,兴山县城管局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依法对城区后河加油站旁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悉,违建户王某在未办理任何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1年擅自在古夫镇后河加油站旁搭建建筑物(棚屋),占地面积42.3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多次登门做工作,在下达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无果的情况下,依法联合相关部门对王某的违法建筑物(棚屋)予以强制拆除。
县城管局自2016年成立以来,依法强制拆除了28起违法建(构))筑物,共8000余平方米。该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做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清理,进一步规范县城建设和管理秩序。对少数趁机偷建、抢建等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坚决打击,严管重罚,全力维护法律权威,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