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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严格执行规委会制度

2013-01-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张燕、付伟报道:为加快城乡建设步伐,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快速推动项目落地和项目上马建设,全面规范全县建设行政许可,避免建设项目无序开展,按照几年来县政府已经形成的重大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委员会论证制度,凡需进行行政许可的重大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后,再报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论证。

    规委会主要对县域内大型或特大型建设项目选址定位和城市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评审,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选址的合理性、规划方案的全面性及建设的科学性。2012年,该县共召开规划委员会全会5次,参加人数达149人次,对33个项目进行了审查论证,其中同意了熊绎大道景观、马良荆南名苑等23个规划设计方案及拟建项目选址,否定了古泉农贸市场、紫薇小区1号楼调增楼层等10个规划设计方案和拟建项目选址。(来源:保康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