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住建委以“十个全覆盖”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传导全覆盖 追究问责“零容忍”
咸宁市住建委以“十个全覆盖”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本网讯 通讯员陈隽勋、陈红报道: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以来,咸宁市住建委党组在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中,坚持对准表、聚好焦,铺实责任硬化的“覆盖面”,钉牢风险防控的“施工图”,扭紧压力传导的“传输带”,挥响执纪问责的“牛鞭子”,以抓铁有痕的劲头落实责任担当,列出十个方面的主体责任清单,以“十个全覆盖”为目标导向,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形成了用心谋事、见事管事、干净干事、干事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严明政治纪律之责
一是坚决扭紧思想总开关。扎实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主题教育活动,联系身边的正反典型,坚决纠正只讲业务不讲政治的错误倾向,着力扭转政治纪律意识层层递减、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程序。严格确立单位重大事项和个人有关事项如实报告制度,不允许先斩后奏、边斩边奏和瞒报漏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维护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坚决把个人纳入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之下,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者,县级干部必须在党组会上作检讨,科级及以下干部取消评先晋升资格。三是坚决服从组织决定。遵循交办大于分工、托付就是信任的组织原则,凡是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委党组形成的决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议论该与不该,不得谈条件、讲价钱,干字当先,先干后说。
严守廉政警钟之责
一是坚决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和车轮上的腐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建立公务接待报销“四件套”清单,从源头上消除“三公经费”支出的漏洞。二是行政审批剔除顽疾,方便群众办事不求人。委党组提出“不交章子,就交帽子”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审批窗口办理,通过内部瘦身、外部减负、简政放权,内转外不转,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三是“三重一大”制度时刻保持警醒。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操作程序,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程序上严格规范、行动上高度自觉。该委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和重要事项决策必须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咨询法律顾问,避免决策失误。
严把财经规范之责
按照“大财务、大审计,大项目、大监管”的思路,持续开展“五管一治”专项整治工作,对委系统所有财务开支进行全面审计,不遗漏一个单位、一个项目。每笔财务进账、支出做到清楚明白,所有工程项目建设都要按规范逐项进行核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通过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完善了财务管理,规范了工程项目建设,铲除了私设“小金库”的土壤。
严肃工作纪律之责
严格考勤管理,坚持每月对办公楼内的各单位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并将每月考勤统计情况进行收集汇总通报。严肃会议纪律,不定期抽查统计会议签到情况,对缺席人员公开通报。改进服务态度,提升办事效率,委纪检组和监察室不定期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和群众办事多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定期通报,形成震慑。
接单群众诉求之责
着重解决“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一是立紧箍咒。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绩效考评制等制度,从严管理和约束干部,避免领导喊破嗓子,群众跑断腿子。二是上高压线。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的九条规定,高压整治“庸、懒、浮、散”和“中梗阻”等不良习气,随对日入座,随为之买单。三是破老大难。坚持新官要理旧账的处理思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钉钉子”的精神,妥善解决委属企业改制和历史遗留问题,回应职工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稳定。2家倒闭多年的委属企业顺利开展改制,7家部门所办国有企业正在进行脱钩改制。
把守项目监管之责
依靠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破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三边”行为和“三超”现象。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投资、建设、监督”三分离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项目建设“边招标、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行为,切实把项目建设的违规风险降到了最低。二是规范工程项目中介服务行为。遵循“三公开”原则,对代建项目中介服务费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造价业务实行从诚信库中抽签确定委托单位,有效地防范了工程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控政府项目建设投资成本。出台投资变更控制办法,从严把控设计变更审批程序,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建立工程施工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坚决遏制住了工程建设中的“三超现象”,节约了财政公共资金。
压实质量安全之责
打破条块分割,强力推进责任绑定机制,把落实项目质量安全的千斤重任由少数人挑转变为众人顶。打破人员建制,整合力量,实行“综合站室”管理模式,将市建工处管理的6个站室整合为5个综合执法室,构建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负全面责任,监督员负直接责任,综合室其他成员对监管项目负联带责任的责任体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全面压实项目监管责任,建立“责任到边、到底,到部门、到人头”的责任链条。
勇担整顿整治之责
一是割断“中介”。坚决扭转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乱作为的问题。全面实行“三不准”和“五脱钩”措施,强力清理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不准中介服务组织特别是“红顶中介”成为“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特殊利益集团;不准公职人员在中介组织任职、兼职;不准任何委属单位和个人与中介组织藕断丝连,搞利益输送。所有中介服务组织必须与主管部门实行人员脱钩、财务分账、机构分设、职能分离、办公场地分离。住建领域原有8个行业协会全部与主管部门彻底进行了“五脱钩”,依法注销了2个协会,14名在职干部全部退出协会兼职。二是斩断“链条”。住建委将脱钩的触角延伸至部门所办企业,按照人、财、物彻底脱钩的改革指导思想,要求部门与所办企业人员彻底脱钩、财务彻底分开、财产彻底分清。三是拔除“芒刺”。按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对供水和供气这些民生问题,要求企业的体制、机制可以变,但服务民生的宗旨不能变,加强行业稽查,整顿涉企收费,破除行业垄断,提升公共服务,让市民喝上“放心水”、用上“安全气”。
确保工作落实之责
一是加强督查。对贯彻落实年度中央、省、市重点督查事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督促委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点督查事项。二是专项检查。对委属各单位的党建工作,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上门调查等方式,不定期抽查工作台账及任务落实情况。三是重点巡查。按照问题导向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要求,委领导班子随机带队对所有委属单位进行覆盖式检查,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避免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现象的发生,通过监督检查把工作抓实、抓到位。
担当作风务实之责
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提升部门形象的重要抓手。强力施行“一票否决”制度。委党组以专题纪要的形式,研究决定无论哪个单位、哪级干部,只要党风廉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出了问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主体责任。持久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制定出台了《咸宁市住建委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明确了40个“不准”和“禁止”,细化了干部日常工作守则,让规矩入心入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