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账户保留金降至100元
9月1日起,武汉公积金账户保留金降低,武汉职工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时,可用额度将提高,首次办理时间也会缩短。
过去,在逐月扣划还贷时,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需保留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从下月开始,委托人从签订《委托授权书》起,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超出100元的部分,即可用于逐月扣划还贷。此举可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在还款期间,贷款人能充分使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减轻每月还款压力。
对于逐年扣划,则缩短了首次扣划还贷的时间。过去要求首次扣划还贷时间必须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6个月后。而改进后,委托人储蓄账户成功扣划还贷1次以后,在办理逐年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业务时,即可指定任意首次扣划还贷日期,以后每年相同日期委托扣划。
同时,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取消了“委托授权变更”业务办理的时限(以前需要间隔6个月以上)。
此外,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业务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需提供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非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李婷、余轶)
来源:武汉晨报 责任编辑:陈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