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鄂建办[2010]53号
各市、州、县建设、规划、房产、城管、园林(委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有关部门:
为不断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和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传达学习住建部关于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定于2010年6月初,举办一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行政复议法规制度建设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住建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基本规范以及城市房屋拆迁、房产登记、城市规划、建筑企业资质许可、工程建设行政处罚等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分析与办案经验。
二、培训对象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及县(市)住建委(建设局)、规划、房产、城管、园林、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住建系统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有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6月3至6月4日, 6月2日下午12时至18时报到。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中南花园饭店(洪山公园对面)。联系人:王官斌13995585852 总机:027-87274500
请于5月27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发邮件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并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法规科(处)统一协调所属地区的培训报名工作。
联 系 人:周裕波
联系电话:027-68873020(兼传真)
电子邮箱:279311897@qq.com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一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