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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开启居住小区开发建设管理新局面

2013-05-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张均、莫小晴报道:近日,房县住建局就居住小区开发建设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组织住建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设计院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针对城区居住小区建设不规范、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对规范小区建设管理工作形成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二是严格报建审批管理。加强对开发企业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竣工验收的申请条件、企业资质的审查,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今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一律不得进入房县建筑市场。

  三是强化建设现场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程序、技术标准,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作业。同时,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十堰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暂行规定》。

  四是完善小区配套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绿地率达到30%,绿地投入每平方米不低于400元。小区亮化、外墙装饰装修以及临街商户广告必须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建设,达到统一规范。

  五是严格房屋预售管理。加强对商品房预售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执行,对于未经批准公示、办理商品房预售备案手续等其他违法预售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是推广应用建筑节能。严把材料使用关,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新型建筑节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重点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和建筑节能材料质量抽检、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检测结果上报和试样留置工作的监管,不达标的材料一律清出现场。(来源:房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