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务实节俭做好2014年两会春节期间住建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4-01-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4〕1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春节将至,全省两会即将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切实做好2014年两会及春节期间住建系统有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及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扎实做好慰问维稳工作
    要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在工作岗位的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看望困难职工群众,走访离退休老干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作风的转变和党委政府的温暖。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场所巡查布防,加强对重点对象教育转化和管控,尤其是对征地拆迁、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化解,确保不发生大规模非正常上访和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谐稳定。
    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 “底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针对特殊时期、特殊气候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地要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建文〔2013〕137号)要求,认真抓好两会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在节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施工现场起重设备、高大模板脚手架支设、施工现场的消防、深基坑支护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好雨雪天气防寒防滑工作,确保冬季施工的各项预案、措施落实到位,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维护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各地要深刻吸取山东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原油泄漏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关于扎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建办〔2013〕237号)要求,加强城镇燃气和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维护和检查市政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防止严寒、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引发设施故障及次生灾害。要加强水质安全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要对供气高压管网、高中压门站、储配站以及供热电厂、锅炉房、换热站、热力主干网等重点部位进行严格排查,实施24小时值班看守,配齐各类消防器材,确保供气供热畅通安全。要彻底排查市政桥梁、风景名胜区、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为人民出行和娱乐提供安全保障。
    (三)注重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维护。各地要加强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广告牌管理,及时开展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雨雪、冰冻等恶劣气候引发的坍塌毁损事故。特别是要防止城镇区内边坡支护坍塌、建筑幕墙和广告牌脱落等事故,避免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四)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和指导,特别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农村房屋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巡查和技术指导,督促其采用较为可靠的施工工艺和生产设备进行施工,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做好节日期间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根据节假日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抢险的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快速应对建设系统突发公共事件。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大应急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指导帮助群众增强防范和自救能力。
    四、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守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 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和要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必须专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现象。
    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
    全省住建系统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六条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方面的警示教育,明确要求,教育本单位人员要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要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不仅对下接待要坚持标准,对上接待更要坚持标准,坚决杜绝公款浪费。要从自身做起,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物、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公车私用、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借用车辆或酒后驾车。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旅游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包括纪念品,文明过节,简约办会,以优良作风取信于民。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