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的公告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过申报、评审及公示等程序,现将第一批省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公告如下: 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武汉市建筑节能检测中心 请以上机构在《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从事民用建筑能效测评业务,严格管理制度,努力做好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