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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2013-12-0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普法办[2013]19号)的要求,经部领导批准,拟向全国普法办推荐2个先进单位和3名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2月6日—2013年12月12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部普法办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3742(兼传真)

  附件: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普法办
                                          2013年12月6日

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推荐名单

  一、先进单位

  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法制处

  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

  二、先进个人

  1、景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

  2、方怀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

  3、王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执法监督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