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11-2015)》的通知
鄂建[2010]121号
各市、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要求,下一阶段,我省村镇建设工作的重点转向建设中心镇和“宜居村庄”,“十二五”建成1000个左右“宜居村庄”。建设“宜居村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是村镇建设的重中之重,各地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宜居村庄”创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现将《湖北省“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村镇建设处联系。
附件:《湖北省“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11-2015)》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抄送:本厅规划处、城管处、设科处、村镇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9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