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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创建资源节约城市 促进经济转型

2014-02-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黄石是全国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城市,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土地和矿产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来,黄石市将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作为破解资源城市转型难题的重要抓手,加大推进实施“双保工程”,有力促进了城市经济转型。由于成效显著,黄石市被国土资源部授予第二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城市称号。

    科学谋划创建工作,以资源节约集约统揽全局

    注重组织领导保障。黄石市政府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创建工作。印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文件方式向市直相关部门分解下达了创建任务,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注重营造创建氛围。黄石市印发了创建宣传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宣传部门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政策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

    注重规划调控先行。充分发挥国土资源规划在创建活动中的调控作用,从源头上引导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确保了按规划实施项目。

    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以资源保护促进生态立市

    加快解决工矿废弃地欠账。抢抓全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政策,为破解城市转型发展空间不足等难题提供了条件。加快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在全省率先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

    加快新农村土地整治。推行土地整治机制改革,将县级国土部门行使的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决策权和实施权移交给县乡两级政府,国土部门行使监督权并负责资金监控。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以资源保障促进产业强市

    实施五大节地工程。积极实施用地增效工程、迁村腾地工程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地质找矿力度。调动社会各方及矿山企业找矿积极性,实施地质找矿项目111个,已探明资源潜在经济价值2790多亿元。引导矿山集约开发。引导资源向大中型矿山聚集,支持矿山改造升级,扶持矿山企业实施矿产资源节约集约综合试点项目,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分别提高5个和2个百分点。

    构建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健全完善执法监管体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防联控执法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决策考核机制。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国土资源共同监管目标责任书,将征地率等9项节约集约利用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市纪委、国土局设立干扰国土资源市场行为登记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干扰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责任。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黄石市实现了保发展保红线预期目标。黄石市将紧紧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目标,继续深化创建工作,实现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的目标。(曹祥庆、游小平)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