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鄂建文[2008]7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依据《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全省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间,对2007年度各级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按照统一尺度、统一程序、统一标准、分级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建设、监督业务、管理工作、事故处置、投诉奖惩、工艺推广等。各级监督机构对照考核标准自查自评后,市州建委组织考核组全面考核所辖县市区安全监督机构,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形成考核评分。在此基础上,省厅组织考核组对17个市州安全监督机构进行考核,并抽查12个县市安全监督机构考核情况。据统计,全省103家安全监督机构中,经考核90分以上53家,80-90分39家,低于80分的11家。各地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认真审查各安全监督机构工作情况,保障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从总体情况看,全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队伍和机构建设稳步发展,监督管理日益规范,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基本能够顺利履行监管职责,监督行业发展和工作效率有较大提高。考核达到了摸清安全监督机构工作和发展状况,促进安全监督工作稳步发展的目的。
(一)监督体系基本健全,人员素质有所提高。近年来各地大力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各县(市、区)以上行政区域均设立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全省现有安全监督机构103家,其中单独建站68家,与质量监督站或市场站合署办公的23家,与建委(建设局)相关部门合署办公的12家,省、市、县三级监督管理网络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边远地区、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监督机构得到加强,如恩施州所辖大部分县市已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督站;随州市成立曾都区质量安全监督站,有效弥补了城乡结合地带的监管的漏洞。各地按照省厅规定的安全监督员基本条件,及时调整和充实监督力量,全省现有培训上岗的安全监督人员582人,一线监督员中工程类专业人员占80%以上,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的监督人员占50%以上,较之2005年,监督人员数量和专业素质有明显提高,全省88% 的安全监督机构有符合规定数量的监督员。
(二)内部管理不断强化,工作制度日益完善。在制度建设上,各地基本形成较全面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等内部工作制度,业务管理工作基本实现“责任到岗、监督到人、落实到位、有章可循”。在层级管理上,各市州站逐步加大对县市监督机构的指导力度,市州安全监督机构牵头,各县市安全监督机构为主体统一组织开展的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评优、学习观摩等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自上而下得以有效实施。在自身建设上,各级监督机构的办公条件明显改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除部分边远县市囿于当地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而发展缓慢外,大部分监督机构配备了办公电脑和相应设备,有13家监督机构已经纳入财政拨款或差额拨款范畴。综合全省情况来看,市州安全监督机构发展较快,武汉、恩施、宜昌、襄樊、黄石等站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居全省前列。
(三)监督程序执行有效,监督工作成效明显。从考核情况看,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能够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的要求,执行安全生产条件开工审查制度,严把施工许可关口,严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地区性安全监督检查和巡查,及时限期整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监督力度有所加大。自2005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现场安全防护水平稳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脚手架的搭设日趋标准,塔吊等大型施工机具的检测和使用备案制度广泛推行,物料提升机械更新换代已在市州城市完成,正向县(市、区)稳步推进,工人作业和生活环境明显改观。在2007年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作为中坚力量,发挥积极作用,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生产隐患,为实现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技术指导力度加大,工作质量得到提升。各安全监督机构逐步成为推行先进管理技术和工艺工法的主导力量。在贯彻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中,依托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和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切实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督促开展系统的、切合实际的教育培训。围绕推进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作,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组织开展地区性的观摩学习活动,以样板引路,指导企业和项目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和文明施工水平。武汉市总结多年经验,出台了《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极大地推进了湖北省和武汉市的安全标准化实施工作。各地考核情况表明,在建委及其相关机构领导下,各安全监督机构较圆满完成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已成为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力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失衡情况突出。从整体上看,全省安全监督管理呈发展向上态势,但市州与县市的差距、先进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差距有所拉大,尤其是部分县市乃至个别市州安全监督机构站内建设迟缓,监管工作开展乏力,事故隐患消除不力,监督管理起色不大,成为我省事故多发、频发地区。
(二)队伍建设仍显薄弱。全省2007年纳入监督范围的项目达11000余项,而安全监督人员不足600人,江陵、五峰等12家安全监督机构的持证上岗安全监督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较之质量监督明显不足;且安全监督员多为中专、大专学历,本科以上的高级技术人员和机械、电器等专业人员稀缺,尤其县市难以引进高素质专业型人才,监管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全省安全监督工作的瓶颈之一。另外,安全监督经费尚未完全落实,也严重影响到安全监督行业发展和队伍建设。
(三)层级监管存在脱节。部分地区囿于种种原因,层级管理尚未完全理顺,市州监督机构对下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指导,造成安全监管工作上下脱节,监管效力层层衰减。部分地区的开发区、高教园区虽建立相应的建管部门,但游离于省、市管理之外,安全监管工作的随意性较大,甚至形成封闭管理,造成安全监管的死角。
(四)监督执法还需加强。从总体上看,监督执法力度有所增强,但县市及少数市州监督执法力度明显不足,且监管手段单一、标准不高、监管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在监督程序的执行上,机械设备的验证和备案管理在县市、开发区、边远城区尚未得到严格执行。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机构建设。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安全监督机构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晰安全监督工作职责,尽快改变层级管理乏力的现象;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少于规定要求的机构,应在2008年6月前充实人员;尽可能改善工作环境,增添安全监督所需的设备和工具。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力度。一方面立足现有条件,改进监督方式,运用多种管理手段强化对施工企业的监督执法、重点监控和动态管理,促使企业不断强化其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安全监督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库和监管信息库,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的处置和分析能力,有效遏制和预防较大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要继续依托“三类人员”考核制度,促使企业强化“三类人员”的教育,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培训活动,广泛宣传教育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和权利义务等知识。要以开展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和推行标准化为载体,加快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推广,运用科学手段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附件:
1、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安全监督机构名单
2、监督人员少于规定数量的监督机构名单
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安全监督机构名单
钟祥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公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洪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
阳新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公室
保康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南漳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宜城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宜昌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葛洲坝分站
宜昌市猇亭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宜都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秭归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人员少于规定数量的监督机构名单
江陵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巴东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利川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鹤峰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宜昌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葛洲坝分站
宜昌市猇亭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宜都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长阳县建设局安全办公室
兴山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五峰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竹山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罗田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