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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2016-11-0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6〕350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规划局、城管委(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优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改革,并按照清理规范后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及时修改权责清单。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中,涉及多部门审批事项合并的,报本级政府确定牵头部门。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pdf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6〕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