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要拆要罚更要防
据媒体报道,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近日对6个违建户开出10万余元“罚款单”,这是该市首个对私人违法建筑拆除后进行罚款并收取拆除费用的案例。
贵阳市对违建的严厉处罚值得称道。对违建不仅要拆还要罚,可谓打蛇打在七寸上。笔者认为,违法建筑的存在有其“深层原因”:经济利益驱动是当事人敢于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处罚不力则是违法建筑泛滥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近几年,拆除违建越来越困难。尽管各地高度重视,不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坚决拆除违建,然而这项工作不仅耗费时间长,而且成本很高。但是,不管有多少困难,对于违法建筑,就是要动真格,要一拆到底。因为违法建设有损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说到底就是满足了少数人的非法利益,损害的却是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
笔者认为,对于违法建筑,仅是拆除、罚款还不够,更要从源头上加以防控。有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建筑一经发现就要做到“三及时”,即及时立案、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执行。同时,要建立违法建筑动态监察制度,发现违建及时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反映。还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向社会通报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接受处理和办理产权的情况。要想方设法采取强有力的预防和整治措施,使违法建筑尽可能被阻止在萌芽之前,切不可等到建起来再去强制拆除,使国家和个人蒙受经济损失。(左崇年)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陈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