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公积金制度调整优化服务便民利民
本网讯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受益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支持恩施州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州域经济发展,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方面等13项内容进行了调整。
亮点一:额度更高 门槛更低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最低连续缴存时间调低为6个月”、“全州购、建、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40万元,装修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到2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调整为30年”、“缴存职工家庭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亮点二:贴近实际 惠民利民
“在本州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低收入困难家庭可凭相关证明资料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房屋装饰装修可凭相关证明资料提取规定额度的公积金”、“凡无自有产权房屋租房的缴存人,每年均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房租”、“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发生意外事故,且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90%”。
此次调整,进一步降低了住房公积金政策门槛,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率,适度扩大了住房公积金适用范围,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更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