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9-06-2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当前,我省已进入梅雨期、主汛期,暴雨频发,危害加重,防汛抗灾面临严峻形势。为确保安全渡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就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地要按照防汛抗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暴雨具有的突发性,洪水汇流时间短具有的威胁性,在建涉水工程在暴雨袭击中具有的危险性,山洪、滑坡、泥石流影响范围具有的毁灭性。要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抓好六大措施的到位,即提早预警到位、及时整险到位、突出重点到位、科学调度到位、加强管理到位、防范雨后次生灾害工作措施到位。在本系统从上至下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分工负责的防汛组织领导责任制。
    二、落实预案,组织安全检查。一要落实供水应急预案,对供水管网、泵站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别是对供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可能遭到污染的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堵塞漏洞,确保水质安全。二要落实供气应急预案,对燃气管网进行严密巡查,对调压站、输配站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类燃气设施能够经受住暴雨袭击,确保供气安全。三要落实桥梁应急预案,对属于建设部门主管的桥梁进行检修,防止发生受雨水侵泡、地基受损而对桥梁造成结构性破坏。同时,要对城市立交道排水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提高桥下行洪排涝能力。四要落实抗震设防和工程质量安全预案,组织对危旧房屋、棚户区和公共场所主要建筑的安全状况、加固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加强对在建工地防汛工作的监督,重点检查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五要组织对农村危房进行安全检查和鉴定,对经受不住暴雨袭击的危房要组织群众转移。
    三、落实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必须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其他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应保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并能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值班人员要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胜任值班工作,不得擅自换班、替班。对领导不力,玩忽职守,擅离岗位,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防汛纪律,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