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存在弄虚作假企业的通报
鄂建文[2010]18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经查,湖北新润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华商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鑫洪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正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武汉凯美达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合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恩施新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现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对湖北新润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华商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鑫洪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正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武汉凯美达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合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恩施新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且上述建筑施工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报。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抄送:本厅办公室,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