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七部委通报 严查违规修建楼堂馆所歪风
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等七部委1日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山西省粮食局违规修建培训中心及“粮神殿”、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山西忻
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违规修建办公楼等四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目前,有关部门已对上述案件进行了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给予了严肃的党纪政纪处分。
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要健全对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的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和监管机制,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从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资金支出等各环节严格规范和约束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行为。
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干以胜在通报典型案件时说,近年来,一些政府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在一段时间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坚决刹住党政机关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有关部门已经对通报的典型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姜伟新指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从严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严禁超规模建设,搞豪华装修,盲目采用高档进口设备,以及借办公楼之名大搞“形象工程”;要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监督机制。
濮阳县县委、县政府带头违规修建办公楼案。
2007年4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给予18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原县委书记何广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决定:没收、拍卖县纪委办公楼;没收、拍卖违规住宅楼33套。
山西省粮食局违规修建培训中心及“粮神殿”案。
不久前,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免去高志信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并对高志信的其他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案。
2007年5月,甘肃省委决定给予当时分管财政的兰州市副市长陈冬芝党内警告处分。兰州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兰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增玉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市财政局;给予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孙敏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财政局分管基建工作的副局长赵兰生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兰州市政府已决定将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收回。
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违规修建办公楼案。
2007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给予忻州煤监局原局长李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忻州煤监局原党总支书记贾世英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忻州煤监局原副局长智毅党内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巩安库行政记过处分。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忻州煤监局决定将向国有煤矿企业筹借的209万元基建款和接受4家国有煤矿资助的38万元购车款全部归还给有关企业;责令忻州煤监局搬出该办公楼,并对该办公楼予以拍卖;对超编制配备的4辆小汽车予以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