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建委获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本网讯 通讯员张燕玲报道: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获得湖北省“六五”普法中期(2011-2013年)先进集体的荣誉基础上,又获得“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
“六五”普法以来,市建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服务职能,法治创建工作成效斐然。
强基础,着力抓好普法教育培训,干部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市磁湖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市建委常年法律顾问,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委党组会、月例会、周例会会前学习制度,每年组织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培训,创造性地开设了城乡建设论坛,每月安排一名科长就相关法律、业务知识授课,搭建了一个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的平台。同时,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和平台,开展“5.31”世界无烟日、科技宣传周、节水宣传周、艾滋病知识进工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江天.金水湾杯”安全知识竞赛、高层建筑施工技术与质量监督管理专家巡讲、最新检测技术规范等技术培训。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辐射力不断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同时,大力开展重点课题及基层执法调研,积极探索生态园林城市、基层执法、排水管理等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新办法、新措施、新思路。
重监管,着力抓好工作机制建设,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制度的清理与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审批与备案事项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清理行政权力目录109项,其中:行政许可类6项、行政处罚类86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行政备案2项、政务服务事项5项。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市建委包括市政府名义发文的向社会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共55件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建立建筑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整合资源,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解决问题。2013年,共下达停工、预警告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70余份,与违规项目业主、施工企业约谈20余次,立案16件,罚款68.14万元。
抓服务,着力建设群众满意窗口,部门对外形象明显提升。以争创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为抓手,强化便民服务措施。将行政审批的时限、收费、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上网公示,做到办事流程、执法信息公开。围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能”的目标,对14项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进行了再造,减少审批环节,压缩承诺时限,平均承诺时限由原来的9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速度提高了5倍。实施“假日安全协管员”“上门服务”制度,现场办公,指导服务,送证上门。同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服务,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网上备案和履约动态管理系统,既解决了企业承包报建过程多个部门需重复提供相关资料的问题,又对项目开展标后合同履约及参建主体行为进行动态监管,为年度综合考核考评提供信息依据。率先建立了混凝土企业ERP监控系统,对市内15个搅拌站的生产情况、产品类型、产品走向等信息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近期,该委正在探索建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及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进行监控,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