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中存在弄虚作假企业的通报
鄂建文[2010]24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经查,武汉鸿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武汉文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第32批)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现根据《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规定,决定对武汉鸿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武汉文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本次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上述建筑施工企业自通报之日起在三个月内,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定条件逐项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交整改报告及安全生产自评价报告。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将组织专家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通报。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抄送:本厅办公室,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12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