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供水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1]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水务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填报公共供水企业基础信息的通知》(建办城函【2010】952号)的要求,现就开展我省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我省设市城市和县城所有公共供水企业。
二、填报内容
填报内容包括公共供水企业名称、地址、所辖净水厂数量、设计供水能力、2010年供水总量、供水服务人口等信息(详见附表)。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州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县(市)的填报汇总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请各市、州主管部门于2011年1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信息报送我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宋智宇
联系电话:027-68873027(兼传真)
电子邮件:466813726@qq.com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