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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管局加强作风建设打造服务型机关

2013-07-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服务型机关,结合半年工作总结,7月8日下午,咸宁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胡建平主持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了全省城管局长培训班及学习考察情况,听取了各科室总结汇报,分析了当前的形势任务,并就做好下半年工作和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局机关9个科室负责人就半年来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以及今后的设想进行了总结汇报;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的科室和工作作了实事求是的点评,并就做好机关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参会旁听。

  胡建平局长在听取科室负责人汇报和分管领导点评后,从对机关工作的基本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三个方面讲了话。

    胡建平局长指出,机关各科室做了大量的工作,每名干部职工在不同岗位上作出了努力,主要是好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一是各项工作运转正常。按照“五个坚持”(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勇于担当、坚持廉洁自律)和“三个不变”(分工不变、责任不变、办事程序不变)的要求,抓好各自的工作,干好自己的事情,落实自己的责任,各项工作衔接有序,运转正常,没有出现大的失误与空档。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尽职尽责。围绕“创卫”这一中心工作做到集中精力、人力和时间,狠抓整改落实,成效明显,特别是自5月份以来,取消了双休日和节假日,领导机关同基层干部职工一样,都没有休息,一直坚持上班。

    三是机关作风比较严谨。办公秩序正规,各个科室基本能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和较好完成任务,大多数同志表现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吴汉明同志年纪大、觉悟高、自我要求严、工作主动性强,常加班加点,值得大家学习。

    胡建平局长同时指出,局机关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办事不按程序不规矩、主人翁意识和担当精神四个方面的不足,与政府工作部门所要具备的能力水平、作风纪律、精神状态不相适应,必须引起重视与警觉,加以整改;

    胡建平局长就做好下半年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调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勇于担当。机关职责概括讲就是四句话十六个字,即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服务保障。基于这四条职责,机关每一位同志要对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机制、服务措施、创新理念进行重新审视、定位。每位分管领导、每个科室都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署的“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来,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推进该市城管执法各项工作。

    二是要提高综合素质,坚持不断学习。城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新内容,要不断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强化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要加强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形成自觉学习的良好风气。要创学习型机关、科室,带知识型队伍,培育“创新型”干部,立足岗位强素质、拓思路、谋绝活、提绩效,提升学习力、增强创造力、强化执行力,形成“善忍敏行、勤政乐学、有令则行”的深厚氛围。

    三是要严明纪律作风,坚持自我约束。纪律就是规则,不以规则无以方圆。机关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纪律的各项规定和局里的各项制度,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职工队员要强化自我约束,净化思想、转变作风、提振精神、剔除杂念,争做一名纪律严明、作风严厉、工作严谨、干事严肃的机关工作人员。

    四是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团结协作。机关每个科室、每名个人要按照机关人员能力席位书和能力席位任职资格,做到知责、担责、履责,工作不挂空档、雷厉风行不拖拉、交办事情不推诿、当日事情当日毕,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团结是干事创业最基本的条件,要努力做到“两讲三多四不”,即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要多沟通、多理解、多规范、要不无故猜测他人、不乱怀疑、不偏听、不信谣言,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话往一处说、事往一处做,同心同德,形成合力,共谋发展。

    五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制度管人。制度是大家共同制定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制度如渠、行为如水,渠道怎么建,水就怎么流。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没有歧视性,所以加强机关制度显得尤为重要,要求用制度规范机关秩序、办事程序和管人管事,坚持维护制度执行的刚性与严肃,形成一切按制度运转、人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