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城建委启动全省首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本网讯 近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将《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列入2017年度立法计划。该条例是湖北省首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地方性法规,也是继广东省云浮市、安徽省宿州市之后全国第三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地方性法规。目前,襄阳市城建委已启动该项立法工作。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年度重要工作。通过地方性立法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利于从根本上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具体化。
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从2012年全面起步,目前已有90%的乡镇组建了市场化运作的垃圾清运公司,2432个行政村实现了村级垃圾清运设施全覆盖,建成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71个,在建23座;全市配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洁员10311名,配备垃圾桶147047个,购置各类专用垃圾运输车辆7963辆。经过三年多的努力,襄阳市已形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县域垃圾处理统筹治理机制。市城建委将认真总结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多年来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办法,并借鉴先进地区成功做法,加快推进立法工作,使其在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发挥积极作用,成为助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有力法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