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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计划管一阵子,制度管一辈子

2008-04-03 09:43:25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日,差不多有20多个城市按建设部的要求公布了2009年的住房建设计划。这些计划的公布有三大亮点:一是明确了明年住房供应的市场预期;二是公开了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三是给房地产开发商开出土地供应量的清单。这样做使三种人得到了一定的心理预期:商品房的购买者、经济适用房购买者或廉租房需求者、准备拿地的房地产开发商。计划提前公布,让大家心里多少有个底,对减少市场的波动有很大好处。比如通过分析已经公布的建设计划,我们可以看出,各省市今明两年都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力度,而商品房的供应中,中小户型的供应量明显增加,这对稳定房地产市场,减少价格波动有明显的指导性作用。提前公布下一年的建设住房计划,好处很多,但这样做是否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中国人的住房问题,似乎还没有那么简单。

计划可以提前一年公布,但住房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住房一住就是一辈子的事,计划可能年年有变化,但这住房一辈子的事可就没法变,或者说是很难变,因为变的成本太大。安居就是一辈子的事,如果让人们年年都要盯着可能发生变化的计划,怎么能安居呢?所以除了计划外,还要再找一个更长远的解决办法,那就是制度性的住房解决方案。

制度是相对稳定的,一种制度一旦确立,就会保证至少几十年的稳定。这两年政府已经将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提到了很重要的地位了,但大家还是心里不稳,就是现在中国还缺少的就是制度性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当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绝不是不可能的事。关键是要下大力气认真解决,而不是当成权宜之计。

中国有没有过制度性的住房保障体系呢?其实是有过的。现在人们嚷嚷最厉害的就是城乡二元体系无法融合。但实际上,建国后的相当长时间内,对于城乡居民的住房问题国家都是有制度性的解决方案的。

对农民的住房问题,尽管建国后经历了土改,合作化运动等大规模的震荡,但农民的住房问题在制度上是解决了的,这就是农民的宅基地政策。只要是农民,就会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当然自己能否盖得起房是另一回事。而对农村的特困户(五保户)也会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得到最低程度的解决。总体来说对农民就是给地不给房。

而对城市居民来说,除了一小部分解放前拥有自己房产的人外(文革期间除外),住房问题是由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区的房屋管理所解决。由于建国后国家实行的是低工资、广就业政策,城市职工工资尽管只有几十元钱,但这是高保障下的低工资,就是不含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项支出,从制度设计上,这些支出成本均应由国家承担(解决得是否好是另一个问题)。与农民相反,是给房不给地,实施办法是“论资排辈”(当然这里面也有很多弊端)。这与现在大家理解的“要攒工资买房”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据1997年住房制度改革的设计者回忆,当时人们大炒的所谓“取消福利分房”完全是一种误解,当时设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中,绝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问题是要靠社会住房保障体系来解决的,并非是人人都要去买商品房。但后来由于短期经济政策的需要,将住房做为刺激经济回升的一种手段,保障性住房的色彩越来越淡,而市场化的色彩越来越浓,最后演变成现在这样的多种利益格局。

从长远看,只有住房社会保障体系长期化,制度化,真正的商品房市场才能健康发展起来。那种靠“忽悠”的办法,一会儿说“一家至少要买两套房”,“再不买就更买不起了”,“晚买不如早买”,一会儿又说多少岁以前不要买房等等。把老的少的,穷的富的,都赶到一块儿去买房,有些地方政府几年也不建一套保障性住房,逼着人们都去抢购商品房,实在是于国于民都不利的饮鸩止渴。

真正的住房保障体制应该是长期的,稳定的,人们可以预期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任何下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出自己在整个社会住房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是应该买商品房的,还是买保障性住房的。在完善的住房保障性制度下,大多数人是可以预期自己在工作多少年后,或是在提出申请多少年内,大概能够得到一套什么样的住房。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连夜排大队,抓号抢号,生怕赶不上这班车,有今儿没明儿的心态。

而政府应该做的就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城市人口增长情况、人们的收入构成及年龄构成情况、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住房保障制度和实施计划。让人们未来可期。

在这种制度下,商品房市场才能真正健康发展起来,好的商品房价格买得再高也不会引起社会非议,商品房的真正品质才能体现出来。而政府也完全没有必要用各种行政手段打压房价,搞得鸡犬不宁。完善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长期的,但每年计划和适用的标准是灵活的。就像一个阀门,房地产市场太火了就放点水;火要快熄了就加点油。高收入人群、中低收入人群、房地产开发商,各得其所。

当然,要建立这样的社会住房保障制度还要做大量的调查分析工作,但总比把压房价当成完成指标好得多。而且越早做好处越多,越晚做麻烦越大。(来源:地产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