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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和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鄂建文[2009]218号

2009-11-0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县建委(建设局),城管局:
    2008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城管(执法)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探索城市管理的新路子,特别是武汉、襄樊等城市,注重创新管理手段和方法,实行网格化管理,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进和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省厅以襄樊市网格化管理模式为基础,编制了网格化管理初级教程(下称教程),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
    各地城管(执法)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推行网格化管理对于精细化管理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城管的重大意义,把推进和完善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尚未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单位,要根据教程,迅速成立专班,制定方案,立即部署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已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单位,要比较教程,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使网格化管理的手段、方法适应城市管理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需要。为加大普及推广力度,省厅下一步将适时组织教程培训。
    二、注意统筹,科学推进
    网格化管理涉及面广,系统庞杂,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靠前服务”的原则,统筹协调处理好市(县)、区、街道、社区之间的关系,城管执法与其他部门单项执法的关系,科学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上下结合、左右协调、互为补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科学推进网格化管理。
    三、落实责任,强力推进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网格化管理的责任分工、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推进方法、步骤和要求,确保网格化管理的有序推进;要强化监督,建立推进网格化管理责任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级各单位推进网格化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大投入保障力度,保证推进工作和网格内城管执法的办公需要;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提高网格化管理水平。省厅将建立网格化管理评价标准,适时组织考评,以强力推进网格化管理的实施。

    附件:《湖北省城市网格化管理初级教程.doc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湖北省省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