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规划局创建“十星级文明窗口”公开承诺
本网讯 通讯员刘嘉报道:根据咸宁市委要求全面启动全市“十星级文明窗口”创建、评选活动,咸宁市城乡规划局紧扣规划职能,上下联动,全力创建“十星级文明窗口”,用心用力推进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照十星标准,作出如下具体承诺。
环境卫生星。局办事窗口工作台上除了文件材料、电脑及必须的办公用品外,不得放置其他杂物。除水杯、手机外,工作人员的私人物品放置在抽屉、柜内。工作区域、办公家具、便民设施应干净整洁,摆放有序;地面无烟头、纸屑、痰迹等,清洁卫生用品统一归放在室内墙角等隐蔽处。整体环境整洁、有序、便利。
优质服务星。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书面回复制度,服务备忘制度,意见反馈制度。所有服务项目实行限时审批限时审批(申报资料合规、齐全的情况下,“一书两证”办理时间由法定的20天缩短为3天)、“一站式”服务(所有业务均在窗口受理、窗口审批、窗口发证)。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做到书面回复;对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制度,做到即到即办,即时服务。对涉及民生的项目,做到主动对接,上门服务。推行“阳光规划”,实行政务公开。对规划审批事项、规划申报资料、规划审批程序一律对外公开。规划行政许可项目一律做到批前公示、批后公布。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坚决禁止乱收费行为,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度,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对于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社会信誉星。窗口工作人员要本着用“尽本分、守信用”的行为准则,思想品德高,诚实守信、不计名利、无私肯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诚信守法,自觉维护单位的利益,不做损害单位利益的事。
人际和谐星。工作时与同事间和谐交往,做到了“四个互相四个不”,即:互相支持不争权,互相信任不怀疑,互相尊重不刁难,互相配合不推诿。彼此信任,营造默契、愉快的工作氛围。
文体发展星。通过参加局、中心组织的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强身益智、振奋精神,陶冶情操、激发活力,结合职工需求,进一步打造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营造团结友爱、凝心聚力的良好氛围。
文明新风星。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树立良好风尚,倡导文明新风,共建和谐风。倡导:爱护生态、尊重他人、讲究卫生、服从管理、文明出行、勤俭节约、孝老爱亲、网络道德、互帮互助。
志愿服务星。积极参加“香城义工垄上行”、“香城义工红色情怀”活动,积极参加“三万”帮扶,积极下基层、进社区,切实为结对帮扶户做实事、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