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名单的公示
第2号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5〕449号)要求,省住建厅依据《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鄂建墙〔2011〕7号)完成了全省2015年度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并根据《湖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2011〕117号)进行了打分综合排名,确定排名前30位为2016年度省级建筑节能2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奖励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陈述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述材料请送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办公楼2410房间,邮编:430071,联系人:李振,电话:027-68873063。
附件:2016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名单.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