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武汉正文

武汉:公积金中心对热点问题集中答疑

2014-10-1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近期,武汉公积金中心12329客服热线接到许多市民来电,就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款比例以及该市公积金流动性等问题进行咨询,该中心高度重视,现就有关问题集中答疑如下:

  一、有职工问:武汉公积金中心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是否应该执行“30%的首付比例”,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有折扣?

  答: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首付款比例按30%执行,其中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可放宽按20%执行,即首付2成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原则,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并执行。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贷款年限6-30年),而同期商业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为6.55%。

  二、有职工问:媒体宣称武汉公积金中心呈现资金流动性不足,能否持续满足职工的首套房贷款需求?父母子女的公积金在贷款时能否打通使用?

  答: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刚性基本住房需求的长期性住房储金。互助性和贴息是住房公积金的重要属性。武汉公积金中心重点支持缴存职工家庭的首套基本刚性住房需求,有条件支持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尽管武汉市目前公积金流动性已呈现出紧张的趋势,但对职工家庭购买首套基本刚性住房的,武汉公积金中心正采取“开源”、“节流”以及金融创新等措施,拓宽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支持,一如既往地实行“应贷尽贷”政策。

  职工家庭购买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的,如果父母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以子女的名义,使用子女的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

  父母子女联名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打通使用公积金贷款。